据介绍,1月13日,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在一民房内查获一涉嫌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窝点,现场人员正在生产白酒瓶盖,当事人不能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取得生产许可。”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涉嫌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组合式防伪瓶盖。
随后,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于1月14日和2月28日,对当事人尚未销售和客户退回的组合式防伪瓶盖共计377500个依法进行了查封,并依法做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