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20-03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6 年、2017 年、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 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 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19 年 5 月 13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上市。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 日披露的《皇台酒业: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9,904.63 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821.3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22.16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6,162.3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6558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皇台酒业: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2020 年 5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公司恢复上市;同时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